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莫过于发明了Internet,网络的发展使得地球变成了地球村。网络内容的急剧增加使得问题很容易解决,同时版权问题也成了头疼问题,因此各个软件公司也为此争论不休,而如何解决此问题也正被网络内容运营商们提上了日程,而由此而带来不正当竞争也是愈演愈烈。
是
“迅雷”于2002年底由邹胜龙先生及程浩先生始创于美国硅谷。2003年1月底,创办者回国发展并正式成立深圳市三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(三代)。由于发展的需要,“三代”于2005年5月正式更名为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(迅雷),暨“迅雷”在大中华区的研发中心和运营中心。
2008年3月20日,中国应用软件和下载引擎迅雷网络开始联手九州梦网、捷报、优度、网乐互联等中国主流互联网正版内容运营商,展开“中国互联网正版内容发行战略合作”,希望以此解决困扰迅雷已久的版权问题。迅雷是国内知名的下载服务提供商,今年以来一直被版权问题所困扰并严重影响其发展。
非
问题缠身
迅雷现在还是问题缠身,不必说美国6大电影公司向迅雷提起的700万赔偿的民事诉讼,也不必说国内的网友质疑Web迅雷广告被指内容“不健康,且有虚假成分”,就目前的网络广告,甚至是电视媒体广告,大多存在审查不严、督办不力的问题。而这样的问题并非只是迅雷一家,这样无疑会降低企业在网民心中的品牌形象。值得一提是,广告收入占迅雷目前总收入的六成。迅雷今后的营收会不会因网络广告的不确定因素而产生波动呢?
尽管现在迅雷正在积极努力的需找双赢甚至多赢的方向发展,转型终端发行商,但是,版权困扰的核心问题究竟在哪里?
不正当竞争
今天早些时候小编从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消息“传迅雷联盟搞不正当竞争 恶意排斥快车”,消息的真实性暂且不论,就其迅雷联盟本身是没有错的,而同行业之间的竞争无非是相互排挤,相互抵制的,商场也是战场,你不倒下我就倒下。但是“即使某网站现在加入迅雷联盟,也无法从迅雷那里获得流量,不能给网站带来直接的PV收益,使得网站排名得到提高。”这样未免让人费解,既然是联盟当然是利益共享,既然不能从联盟里得到利益,那么加入联盟有什么意义呢,又何必建一个迅雷联盟呢?

迅雷联盟
对于竞争对手快车来说也是哭笑不得,迅雷以网站存在有快车专用链而其拒绝加入。

迅雷以网站存在有快车专用链 拒绝加入
赤裸裸的要求对方将快车下载专用链剔除,而只允许自己的专用下载链存在,即便不是排斥,至少可以算作“霸道”了。
那么我们不禁要想迅雷到底想通过迅雷联盟得到些什么呢,网站流量?还是以此带来的网络效应,增加其广告收入,即使天天打官司他也照样赚钱。互联网的竞争一直硝烟不断,你方唱罢我登场,就其根源还是想得到用户的肯定,扩大市场份额,而关于版权问题只不过是其发展道路上的棋子,可以被吃掉也可以将军,就看你怎么走了。
后话




















